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1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第十一届董事
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李植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陈金铭先生、陈纯先生因工作调整,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陈金铭先生、陈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公告日,陈金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50,000 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陈纯先生仍在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将按照职务变更前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执行。陈纯先生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金铭先生、陈纯先生在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意提名詹志东先生、苏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詹志东先生、苏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董事成员中,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以 2023 年 2 月 24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 43.00 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 3.24 元/股。本次授予后,预留部分剩余的 1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进行授予。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的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刊载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詹志东,男,1974 年 11 月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战略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曾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总监,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特别说明:詹志东先生现任持股 5%以上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战略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詹志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除上述任职外,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苏毅,男,1989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法务风控部副总经理、职工监事,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曾任公司法务部副总经理,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厦门国贸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特别说明:苏毅先生现任持股 5%以上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副总经理、职工监事。
截至公告日,苏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除上述任职外,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