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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1

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1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第十一届董事
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李植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郭聪明先生、林瑞进先生因工作调整,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郭聪明先生、林瑞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公告日,郭聪明先生、林瑞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郭聪明先生、林瑞进先生在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意提名陈金铭先生、曾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金铭先生、曾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1”)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余励洁女士因工作调整,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余励洁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公告日,余励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余励洁女士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意聘任林伟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林伟青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

  林伟青先生曾任公司监事,在其离任至被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未有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截至公告日,林伟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经过对林伟青先生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的考察,董事会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与财务总监的能力。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高新颜先生、王孝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高新颜先生、王孝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

  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弘先生因工作调整,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弘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公告日,陈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25,000 股(其中所持股票400,000 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陈弘先生将在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将按照职务变更前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陈弘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弘先生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由副总经理王孝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1: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金铭,男,1963 年 10 月出生。现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董事长等职。

  特别说明:陈金铭先生现任持股 5%以上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陈金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除上述任职外,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曾源,男,1981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厦门国贸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曾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部总经理、资金部总经理、贸易事业部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经营财务部副总经理等职。

  截至公告日,曾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除上述任职外,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2: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林伟青,男,1970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兼财务总监,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监事,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资金管理部总经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等职。

  截至公告日,林伟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除上述任职外,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新颜,男,1977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厦门信达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东电化(厦门)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部总经理等职。

  截至公告日,高新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00,000 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况;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孝顺,男,1981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法务部总
经理。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供应链事业部副总经理、法务部副经理、法务总监等职。

  截至公告日,王孝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40,000 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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