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5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风险提示:
1、本次资产收购的正式协议尚未签署,资产收购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签署,为各方对股权转让和收购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交易各方将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协商洽谈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并存在最终结果与意向协议存在差异的可能。因此,本次收购最终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收购方案部分条款存在调整的可能。
3、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本次资产收购,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光电业务的发展。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光电领域的收购资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达光
电”)与深圳市灏天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天光电”)、卢志荣于2015年7月13日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2、本次收购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具体交易细节双方正在沟通协商中,公司将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灏天光电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3816374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新石桥观光路1136号
法人代表:卢志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LED灯、LED光源、LED驱动、LED半导体照明材料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许可经营项目:LED灯、LED光源、LED驱动、LED半导体照明材料的生产。
灏天光电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龙华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三、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1、福建信达光电拟收购灏天光电75%的股权。
2、具体的交易方式将在完成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工作后,由各方协商确定。
3、除非经福建信达光电书面同意,在排他合作期内,交易对方不得直接或
间接地,寻求与任何第三方就灏天光电股权转让进行接洽、磋商、谈判或签署任何意向、谅解、备忘、承诺、邀约、保证、协议或合同。
四、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LED行业照明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经过多年发展,LED室内照明产品价格目前已经接近传统光源灯具,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为公司LED白光封装及照明应用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市场。收购灏天光电将快速填补公司在LED白光封装领域上的空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更好地保持公司竞争优势。
2、把握行业发展机会,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益,拟将部分原用于自建LED封装产线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收购灏天光电的股权,将加快公司在LED白光封装领域研发、制造及市场推广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光电业务发展。
五、其他
1、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2、公司复牌后将加快资产收购进程,尽早签订正式合同并完成本次资产收购事宜。
3、针对本次资产收购的相关具体内容,公司将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