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0—2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 年第九次会议于2010 年7 月7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 年7 月2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
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8 人,其中独立董事苏伟斌因在外地出差,采取通讯方
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芜湖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芜湖市1009 号
地块的议案》
2010 年5 月31 日,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以1.6
亿元竞得芜湖市1009 号宗地。同意公司参股公司芜湖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芜湖鼎邦”)与三安集团、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三方变更协议,
将芜湖市1009 号宗地受让人由三安集团变更为芜湖鼎邦。由芜湖鼎邦支付土地
使用权出让价款,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芜湖鼎邦股东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45%
股权,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5%股权。
芜湖市1009 号宗地位于芜湖市尖山路以东、泰山路以南、规划道路以西、
规划道路以北,土地面积133336.42 平米,宗地用途为居住。
(同意票:8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受让土地使用权公告》
刊载于2010 年7 月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7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