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编号:2012-04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回购土地及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1、江阴市人民政府因江阴市总体规划调整的需要,决定回购模塑科技位于
江阴市澄杨路 9 号的土地及房产,回购价为 16610.7291 万元。
2012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阴
市人民政府回购土地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2 年 7 月 2 日,公司与江阴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签定了《关于江南
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收购及搬迁补偿协议书》。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此
次土地回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概况
交易对方为江阴市人民政府。江阴市人民政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土地回购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
1、土地使用者: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地面积 77845.4 M(合 116.77
亩,其中工业用地 35.03 亩,商业用地 81.74 亩),土地使用类型及用途:国有
出让工业、商业用地;土地使用证号:澄土国用(2007)字第 131 号。
2、房屋所有权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的面积 5481.7
M2,房权证澄字第 013108351 号,无证房屋面积为 771.74 M2,共计房屋面积
6253.44 M2。
上述土地及房产系公司于 2006 年 11 月份购买,帐面原值 9023 万元。截止
2012 年 6 月底,帐面净值 7650 万元,本次江阴市人民政府回购,公司将取得搬
迁补偿费合计 16610.7291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
交易方以总金额 16610.7291 万元回购公司位于江阴市澄杨路 9 号的房地产
及附着物。土地面积 77845.4 M2(合 116.77 亩,其中工业用地 35.03 亩,商业
用地 81.74 亩),房屋所有权面积为 6253.44M2。
2、支付方式
双方签定土地回购补偿协议后,江阴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一个月内向公
司首付人民币 3000 万元。余款待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30 日前将该宗地范围内及
房屋内的所有设备、物资等搬迁结束,经江阴市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一
次性支付给公司。
3、定价依据
为保证此次回购土地事项定价公允,相关标的均经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相
关评估报告。根据江苏金宁达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金宁达[2011](估)
字第 JY078 号土地估价报告、金宁达[2011](房估)字第 JY076 号房地产估价报
告,以及无锡中天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中天衡评咨字(2011)第 045 号资产
评估报告书,相关标的帐面值与评估值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账面净值 评估值
土地 6900 11095.65
房屋及建筑物 740 4547.83
机器设备 10 245.80
经双方协商,确定土地、房屋、附属物等补偿费、停产停业等补助费合计人
民币 16610.7291 万元。
4、合同生效条件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五、涉及回购事项的其他安排
本次回购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回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江阴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回购公司上述土地及房产,有利于改善公
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土地回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另行赔偿给现房产租赁方
1700 万元,预计增加本年度公司税前利润 7200 万元。
此次回购系江阴市人民政府城市开发规划调整,日后公司将不再对此地块进
行购置或开发。
七、备查文件
1、模塑科技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收购及搬迁补偿协议书;
3、江苏金宁达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金宁达[2011](估)字第
JY078 号土地估价报告、金宁达[2011](房估)字第 JY076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4、无锡中天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中天衡评咨字(2011)第 045 号资产
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