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3-024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孙公司蓝星东大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情况概述
2023年4月27日至28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孙公司蓝星东大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蓝星东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公司”)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注销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蓝星东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沂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03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MA3QH5A30B
经营范围:聚醚多元醇生产、销售;粗硫酸钾、粗磷酸盐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环境工程施工;化工设备安装;工业设备技术改造服务;房屋、场地租赁服务;货运代理;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孙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注销孙公司的原因
孙公司于2019年9月注册成立,作为年产30万吨新型高性能聚醚多元醇项目
的建设主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9月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编号为
2019-037《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后因马桥化工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变更等原因,无法按原计划启用主体的建设工作,年产30万吨新型高性能聚醚多元醇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承接。为提升运营质量、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孙公司。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孙公司不涉及人员安置和债务重组等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