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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7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8-020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至5月16日

15:00。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

司办公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大壮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在外,无法亲自主持会议。经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总经理孙泽胜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21,275,34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7.000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20,591,7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917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683,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834%。

     (3)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代表股份总数2,611,801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0.318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3、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0,59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11%;

反对6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8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8,201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265%;反对 683,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7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20,59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11%;

反对6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8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8,201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265%;反对 683,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7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20,591,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10%;

反对68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89%;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8,101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227%;反对 683,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73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18,663,539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同意1,928,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8227%;

反对 68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73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3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8,101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3.8227%;反对 683,6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1735%;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18,663,539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同意1,928,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8227%;

反对 68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73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3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8,101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3.8227%;反对 683,6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1735%;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18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220,59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11%;

反对68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8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8,201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265%;反对 683,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7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同意220,591,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10%;

反对 67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4%;弃权

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5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8,101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227%;反对 671,3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026%;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48%。

     根据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内控审计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商定相关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220,59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11%;

反对 6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5%;弃权

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8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8,201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265%;反对 665,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4614%;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22%。

     根据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0,59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11%;

反对6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8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8,201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265%;反对 683,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7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018年-2020

年)》

     同意218,807,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48%;

反对2,467,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15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4,1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3%;反对2,467,701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220,591,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10%;

反对 67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