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ST 炼石 公告编号:2024-043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暨停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
警示,股票简称由“*ST 炼石”变更为“炼石航空”,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697”,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炼石”变更为“炼石航空”。
3、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697”。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5 月 16 日。
5、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开市起复牌。
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9.3.1 条的相关规定,若上市公司出现“(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情形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9.8.1 条的相关规定,若上市公司出现“(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 2023 年 3 月 23 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炼石航空”变更为“*ST 炼石”。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1,555.95 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 147,994.9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65.9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578.97 万元;2023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2,801.33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为 2023 年度,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关于对公司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本期为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表明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已消除。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任一情形,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四、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
于对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
逐个进 行了 认真 分 析、核 查, 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 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
于对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二次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43 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根据二次问询函的要求,公
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涉及问题逐个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年报二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五、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ST
炼石”变更为“炼石航空”,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697”,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