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 2013-02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鉴于2013年以来公司原材料燃煤等价格大幅下降,根据政府2013年
度给予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联热电”)的财政补贴核
定情况,经各方协商一致,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
能源”)分别与津联热电于2013年12月31日在本公司签订了《蒸汽购销
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之间的2013年蒸汽销售
价格为:由2013年4月18日签定的《蒸气购销合同》中约定的176.63元
/吨(不含税)调整至166.94元/吨(不含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七届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二、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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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履行的重大风险:
(1)存在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外界环境变化,造成合同不能完整履行
的风险;
(2)根据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存在买方未依本合同约定向本公
司支付蒸汽价款的风险;以及卖方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导致赔偿或被买方
停止产品上网的风险。
4.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重大影响的说明
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对外公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以下简称《重大合同公告》),预计公司2013年净利润为
310万元至500万元,本次签订《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后,公司预计
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为310万元至450万元,比2012年
度净利润增幅区间为1%—46.54%。与《重大合同公告》预计净利润数基本
一致。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津联热电。津联热电是天津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0882.hk)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0.94%,
法定代表人:徐天大;
注册资本:26294万元;
税务登记号码:120115722984523 ;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七大街21号;
经营业务范围为: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销售及相关的生产技术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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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服务。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津联热电2010年蒸汽业务收入金额为6.26
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92.93%;2011年蒸汽业务收入金额为6.82亿元,
占当年营业收入的92.92%;2012年蒸汽业务收入金额为7.31亿元,占当
年营业收入的 93.34%;
3.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在天津开发区实行区域集中供热、厂网分离模式下,本公司从事热源
生产,津联热电从事管网运营,公司销售热力产品给津联热电,是唯一供
应商与用户关系。截至2012年12月31日津联热电的净资产为41,039.72
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69,686.72万元,实现净利润2,125.12万元。经
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本公司自2004开始与津联热电发生蒸汽
销售交易,交易对方信用状况良好。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与津联热电签署的《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
本公司与津联热电签署的《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除蒸汽价格条款
调整外,其他蒸汽购销合同内容与双方于2013年4月18日签定《蒸气购
销合同》的其他内容完全一致。
1.交易内容:公司向津联热电出售蒸汽、热力产品,津联热电向公司
支付蒸汽价款及税金。
2.交易价格:本合同项下蒸汽价格为166.94元/吨(不含税),热水炉
供热量折合成蒸汽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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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算方式:津联热电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所供蒸汽款以银行
转帐方式支付给公司。
4.协议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5.协议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
效。
6. 协议签署时间:2013年12月31日。
7. 协议生效时间:2013年12月31日。
8. 违约责任:
卖方责任:(1)供汽质量末达到规定标准的,应按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80%计价。卖方多次供汽质量不合格,买方有权停止其上网资格。
(2)如甲方供汽系统发生紧急故障需临时停止供汽,应对买方因此遭
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