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07-02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89号)《关于同意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对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同意豁免泰达控股因受让本公司84,118,369股(占总股本37.87%),合计持有本公司40.57%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详情请参阅2007年6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网刊登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次股权收购后,泰达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90,118,369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股权过户手续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