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 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2-4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沈阳惠泉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供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交易简介
为拓展公司供热市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谋求长远发展,本公司决定以 8580 万元
收购沈阳惠泉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泉公司”)部分供热资产。
2、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沈阳惠泉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供热资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收购成交金额占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 7.06%,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沈阳惠泉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注册地: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 13-3 号;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李惠泉;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实收资本:1000
万元;主营业务:供暖服务;主要股东:李惠泉(持有 60.95%股权)、张玉凡(持有 20%
股权)、李佳(持有 19.05%股权)。以上股东与本公司及公司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收购的资产为惠泉公司所属的凤凰热源厂、沙河子锅炉房、凤凰换热站、沙河子
换热站、陵西换热站、北园换热站、融乾换热站、北方医院换热站、陵西二换热站等相关
供热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构筑物等。
标的资产的总占地面积为 7519 ㎡;房屋建筑面积为 5665.81 平方米;锅炉吨位总计
170t/h,供热能力为 220—250 万㎡;现有供热负荷 76.5 万㎡,供热余量为 150 万㎡左右。
2、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收购的资产账面价值 2790.63 万元。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联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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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2]第 614 号”评
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12 年 5 月 31 日。收益法评估值为 9082.02 万元。
(1)成本法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 2790.63 万元,评估值 6075.77 万元,评估增值 3285.14 万元,增值率
117.72 %。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2 年 5 月 31 日
产权持有单位:沈阳惠泉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 2,790.63 6,075.77 3,285.14 117.7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2,790.63 5,440.65 2,650.02 94.96
其中:建筑物 1,901.15 3,723.90 1,822.75 95.88
设 备 889.48 1,716.75 827.27 93.01
土 地 - - -
在建工程 -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635.12 635.12
其中:土地使用权 - 635.12 635.12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资产总计 2,790.63 6,075.77 3,285.14 117.72
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总计 - - -
净 资 产(所有者权益) 2,790.63 6,075.77 3,285.14 117.72
上述资产增值原因主要系惠泉公司部分后建和部分后续购置设备等资产未做入帐处
理,“账面价值”不含帐外资产,而本次评估范围包含帐外资产。帐外资产包括凤凰锅炉
房主体、附楼、围墙、大门、烟囱、部分二级管网管道、沟槽等 25 处建筑物(评估原值
1237.81 万元);锅炉辅机、分离器、除渣机、称重显示器、水箱、变频柜等 67 处配套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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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设备(评估原值 710.77 万元);沙河子、凤凰锅炉房两宗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 635.12
万元)。
(2)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现金流折
现方法(DCF)对委估业务组合价值进行评估。委估业务组合在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5 月
31 日的资产账面值为 2,790.63 万元,评估后的价值为 9,082.02 万元。
收益法评估预计各年现金流(万元)
2012 年
项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6-12 月
净现金流 2240.59 1596.81 1654.14 625.98 625.98 625.98 625.98
3、评估结果相关说明
(1)评估结果的选取
委估资产是一组具有独立获利能力的业务组合,其中的主要资产均为 2009 年-2011
为中粮航院项目的供暖工程购建的。该业务组合的设计供暖能力约为 162 万平方米,而基
准日实际供暖面积为 76.4 万平方米,2012 年末将新增挂网面积 42.5 万平方米,2013 年
-2014 年将分别新增挂网面积 19.3 万平方米和 17.57 万平方米。因此该业务组合具备较
大的潜在获利能力。
成本法评估结果只是对委估业务组合中各单项要素资产,从购建的角度,客观、合理、
静态的评估各项资产价值的基础上确定委估业务组合价值,未体现委估业务组合现有的和
未来潜在的收益获利能力。而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够反映委估业务组合现有的和未来潜在的
收益获利能力。
通过以上分析,选用收益法作为本次委估业务组合价值参考依据。由此得到委估业务
组合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 9082.02 万元。
(2)收益法评估参数的选取
A、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B P Ci
(1)
P:业务组合中经营性资产价值;
n
Ri Rn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