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2-034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重大诉讼暨申报债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正在审理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债权本金 70,000,000 元,债权利息 47,083,886.83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尚未就本次诉讼做出裁定,且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向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市公司”)管理人寄出债权申报材料,申报债权本金 70,000,000 元,申报债权利息 47,083,886.83 元,申报金额合计
117,083,886.83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大市公司管理人不予确认公司向其申报的债权,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利,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亚太工业科技总部基地 A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马兵,系公司董事长。
被告: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 B 座 0611 室。
诉讼代表人: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负责人:秦碧瑄,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负责人。
被告: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明光村44 号大钟寺明光家具建材家装市场西侧。
法定代表人:满志通,系公司董事长。
被告:北京小井顺达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甲 215号。
法定代表人:满志通,系公司执行董事。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对被告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享有普通债权本金
70,000,000 元、利息 47,083,886.83 元,合计 117,083,886.83 元;
2、请求判令被告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北京小井顺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原告债权本金 70,000,000 元、利息 47,083,886.83 元,合计117,083,886.83 元承担连带责任;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进展情况
2022 年 7 月 19 日,该案件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该案件
正在审理中。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尚未就本次诉讼做出裁定,且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