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6,204,628.3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7,866,695.17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81,662,066.84 元。本年度无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2021 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负, 已不具备分红的条件,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为保证公司持续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综合考虑了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登记备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