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本情况: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向贵会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于 2021 年 1 月 7 日被受理。
本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现对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曹忠志、李玉静。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在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申报和审核过程中,由李玉静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文件如下所示:
1、《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19 年度》(利安达审字(2020)2249 号);
2、《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20]第 2240)。
由于原担任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签字会计师李玉静因个人原因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离职,不再负责发行人审计工作,故不再担任发行人签字会计师,现将签字会计师变更为曹忠志、王亚平。
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二、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曹忠志: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130000190390,现就职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 30 年。
王亚平: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110001690124,现就职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 12 年。
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曹忠志、王亚平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曹忠志、李玉静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签字会计师出具的承诺函进行复核,认为曹忠志、王亚平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曹忠志、李玉静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之签章页)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字):
李志涛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