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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4

亚太实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0-042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股票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证券代码:000691)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0 年 5 月
11 日、2020 年 5 月 12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 51%部分
股权,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有关公告及股东大会通知;因公司需对重
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中有关财务数据补充更新,公司董事会取消了原定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数据补充更新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相关议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取消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5、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公司第三大股
东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在淘宝网拍卖平台竞得公司第
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 32,220,200 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9.97%;待以上股权过户完成后,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从公司第三大股东变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将持有公司股份 54,78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5%;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86,960,9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9 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公开拍卖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2020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
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的“重大风险提示”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拍卖平台竞得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 32,220,200 股股权后,根据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和淘宝网拍卖平台的相关规定,尚需依照标的物的《竞拍须知》、《竞买
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成交尾款、办理相关手续。鉴于相关程序尚未履行完毕,本次拍卖股权最终能否完成过户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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