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0 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8.03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567.65 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585.68 万元。本年度无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为保证公司持续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出:公司 2019 年度不做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事前审核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19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客观、合理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
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登记备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