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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宝新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上午 09:00 在本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文件《广东宝丽
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 2023-010 号公告《广
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 2023-011 号公告《广东
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文件《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 2023-013 号公告《广
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六)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2022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3,170,004.38 元。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6,989,171.7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98,917.1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006,528,968.58 元,减去已分配股利 108,794,393.10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913,024,830.06 元。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 2022 年末公
司总股本 2,175,887,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
税),共计分配利润 65,276,635.86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实施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利润分配方案等其它相关事宜。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对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了年度绩效考核,并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时任职务          2022 年度任职状态    2022 年度从公司获得
                                                        的税前报酬额(万元)

  邹锦开          董事长                  在任                  180

  刘 沣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在任                  180

  丁珍珍      董事、财务总监              在任                  72

  邹孟红        股东董事                在任                  —

  叶 林      董事、副总经理              在任                  120

  吕桂香        股东董事        2022.10.10 补选担任董事        —

  温 惠        股东董事            2022.10.10 离任            —

                          合计                                  552

  注:股东董事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邹锦开、刘沣、丁珍珍、
叶林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八)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

    2023 年,公司将进一步致力于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的培育、壮大和发展,
加强管理,节能减排,提质增效,提高核心竞争力。

    为达成上述经营目标,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包括:

    (1)持续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完善管理,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2)深入贯彻实施“环保第一、安全第一”的生产岗位目标责任制,确保公司新能源电力主业投运机组的环保、安全、稳定运营;

    (3)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控制原材料及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需要和经营效益;

    (4)全力推进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
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建设;积极推进梅县荷树园电厂 7、8 号 2×1000MW 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扩建工程、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5-8 号机组扩建工程(4×1000MW)的立项核准申报工作;

    (5)促进梅州客商银行稳健合规运营,积极探索符合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特别说明: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014 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 2023-015 号
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通过,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单位,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有关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130 万元。该机构从 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创立于 1985 年,目前总部设在
北京,在深圳、上海、贵阳设区域管理总部,在  天津、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南京、苏州、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珠海、南宁、海口、重庆、成都、昆明、拉萨、西安、兰州、乌鲁
木齐等国内重要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等地设有多家联系机构,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十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详见公
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邹锦开、刘沣、丁珍珍、
叶林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关于制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及修订《内部控制制度》、
《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 2023-016 号公
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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