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
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22 年 9 月 23 日,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的议案》。为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能源电力核心主业,实现规模化扩张,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投资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
本项目已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核准[2022]31号)核准,将建设 2 台 1000MW 超超临界高效清洁燃煤发电机组。预计项目总投
资为 780,656 万元,其中 156,600 万元为自筹资金,其余 624,056 万元通过国内贷
款解决。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预计2022 年动工,2025 年初建成投产。
2、本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
2、项目厂址:项目位于汕尾市陆丰湖东镇海岬山西约 2km 的范围,在陆丰甲湖湾电厂一期施工规划预留场地上扩建。厂址距陆丰市约 40km,西距湖东镇约 5.5km,东北距甲子镇约 8km,南临南海。
3、建设内容:项目将建设 2 台 1000MW 超超临界高效清洁燃煤发电机组,采
用高参数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机组,装机参数为 32MPa(VWO 工况)/600°C/622°C;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公用设施在一期 1、2 号机组项目建设基础上扩建必要设备。
4、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预计项目总投资为 780,656 万元,其中 156,600 万元
为自筹资金,其余 624,056 万元通过国内贷款解决。
5、预期投资效益:电厂经营期 20 年,投资方投资回收期 18.03 年,净现值为
26,291.41 万。(注:该预期收益系根据广东电力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报告作出的结论,实际数据会随着实际经营情况的变动而变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本项目建设能够有效满足广东地区电力需求快速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珠三角地区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有利于促进粤东及汕尾地区经济发展,贯彻公司新能源电力发展规划、实现规模化扩张。
2、存在的风险
项目建设与运营期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燃料供应可靠性风险,电负荷需求波动风险,机组稳定运行风险,工程不可抗力风险,资金供应不足风险,政策变动风险,外部协作风险,施工条件落实风险。
公司将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审查意见、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的可研报告建议,逐条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有效灵活应对,将风险波动降到最小,最大限度地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
3、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是公司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大做强做优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对于公司做大做强做优能源电力核心主业,实现规模化扩张,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其他
(一)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披露项目投资建设进展。本公告涉及未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