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 宝新 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 宝新 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持股 5%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宁远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宁远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至持股 5%的告知函》、《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等,宁远喜先生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7,568,900 股,减持均价为 4.74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减持后持股
比例为 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200624 4.74 7,568,900 0.35
宁远喜 合 计 -
4.74 7,568,900 0.3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6,363,325 5.35 108,794,425 5.00
宁远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090,831 1.34 21,521,931 0.99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 87,272,494 4.01 87,272,494 4.01
注:如本公告中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数据
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存在需要预披露的情形。
3、本次减持后,宁远喜先生为公司持股 5%股东。
4、宁远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宁远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至持股 5%的告知函》、《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