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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2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上午09:00在本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宁远喜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文件《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2019-011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

    (三)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2019-012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四)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2019-013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文件《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六)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19-014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七)关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详见公司同日2019-015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19-016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九)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2,891,210.1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1,990,840.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199,084.0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90,211,877.51元,减去已分配股利65,276,635.86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68,726,998.21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8年公司总股本2,175,887,8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17,588,786.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实施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等其它相关事宜。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十)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

  2019年,公司将进一步致力于新能源电力、新金融投资两大核心主业的培育、壮大和发展,加强管理,节能减排,提质增效,提高核心竞争力。为达成上述经营目标,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包括:

  1、持续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完善管理,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2、深入贯彻实施“环保第一、安全第一”的生产岗位目标责任制,确保公司新能源电力主业投运机组的环保、安全、稳定运营;

  3、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控制原材料及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需要和经营效益;

  4、积极推进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的立项核准

  5、在陆丰甲湖湾(陆上)风电场一期工程运营的基础上,总结技术、管理经验,稳妥推进陆丰甲湖湾(陆上)风电场、陆丰甲湖湾(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

  6、大力打造涵盖银行、证券、基金、投资、保险、融资租赁于一体的大金融平台,培育新的利润增长极;

  7、健全公司社会责任机制,树立良好的市值管理理念,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实现市值管理从价值创造、价值发现到价值实现的统一。

  特别说明: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通过,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单位,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有关报酬总额为人民币120万元。该机构从1997年至2018年连续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中国前20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2年成立,总部设在北京。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广东、湖北、黑龙江、湖南、安徽、福建、山东、河北、吉林、四川、上海、深圳、西安、云南、天津、杭州、辽宁、江西、山西、河南、江苏、宁夏、大连、重庆等地设立了分所,已成为国内颇具影响力的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短期融资提供担保的预案(详见公司同日2019-018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短期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叶耀荣先生是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关于2019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19-019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宁远喜先生是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议案发表核查意见。

    (十五)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19-020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十六)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
司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19-023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交所网站进行公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十九)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19-024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