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3-087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并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公司前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对公司孙公司天津国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瑞”)与上海贸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贸远”)、上海乐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乐勒”)之间开展的贸易业务,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1-15按总额或净额确认收入及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调减2022年1-6月营业收入175,904,156.32元,调减2022年1-6月营业成本175,904,156.3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4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孙公司天津国瑞与上海贸远、上海乐勒开展的业务实质是通过与受同一方控制的不同主体签订两份购销合同、提前锁定买卖数量并获取双边点价权方式开展的类期货交易,承担期货合约的价格波动收益或风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规定,该部分贸易业务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处理存在相关会计准则使用不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议案》,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安排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及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地分析研讨。为了更好地落实《决定书》的相关要求,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整改相关情况
(一)整改措施
1、全面梳理贸易业务合同执行情况
在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后,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即刻组织贸易业务人员对公司贸易业务执行情况进行逐一落实,全面梳理贸易业务开展的形式,编制贸易业务执行情况梳理表;同时,整改工作小组组织财务部门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对梳理结果进行了全面分析,根据贸易业务部门提供的信息分析贸易业务的业务实质。
2、完善对贸易业务实质性判断的信息采集和判断程序
为避免贸易业务实质性判断出现偏差,公司经整改工作小组讨论在贸易业务台账中新增多项判断要点,由贸易业务部门在开展相关业务时根据开展形式逐项填列,由财务部门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对信息结果进行分析,避免发生贸易业务实质判断不清晰的情形。
3、加强对公司高管及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培训
公司在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后,组织公司财务及贸易业务人员对贸易业务台账中的多项判断要点进行了学习,组织财务部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进行了全面学习,提升各部门对上述事项的专业判断准确度,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理解,后续公司会持续强化对公司分
管财务及贸易业务高管和相关员工不定期的培训,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整改结论
天津国瑞与上海贸远、上海乐勒之间开展的贸易业务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相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2 年年报资产总额影响金额为-15.85 万元,占当期报告总资产比例为-0.002%,负债总额影响金额为 17.87 万元,占当期报告总负债比例为 0.004%,净利润影响金额为-33.72 万元,占当期报告净利润比例为-0.22%,归母净利润影响金额-33.72 万元,占当期报告归母净利润比例为-0.18%;对公司 2023 年半年报资产总额影响金额为-130.79 万元,占当期报告总资产比例为-0.02%,负债总额影响金额为-126.70 万元,占当期报告总负债比例为-0.03%,净利润影响金额为 29.62 万元,占当期报告净利润比例为-3.15%,归母净利润影响金额 29.62 万元,占当期报告归母净利润比例为 7.73%。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2022 年年报 2023 年半年报
资产总额影响金额(万元) -15.85 -130.79
占当期报告总资产比例 -0.002% -0.02%
负债总额影响金额(万元) 17.87 -126.70
占当期报告总负债比例 0.004% -0.03%
净利润影响金额(万元) -33.72 29.62
占当期报告净利润比例 -0.22% -3.15%
归母净利润影响金额(万元) -33.72 29.62
占当期报告归母净利润比例 -0.18% 7.73%
经公司测算,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2 年年度和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中资产、
负债、净利润、归母净利润的累计影响金额较小,未对公司的资产、负债、净利润、归母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做出正确判断,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不对相关报告进行调整。
(三)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四)整改期限:公司已完成整改,后续将对上述相关业务持续规范运作。
三、整改情况总结
根据重庆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中的相关问题和要求,公司已深刻认识到
了在财务工作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作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推动合规建设常态化,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