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67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6 区 19
号楼 16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 9 名。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刘新盘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0 日
附件:刘新盘先生个人简历
刘新盘,男,1971 年 5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
任中铁十一局第三工程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并兼党委书记,中铁资源云山石墨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新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实,刘新盘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