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78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6 区 19
号楼 16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国
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80)。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应春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及公司其他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应春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应春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谨对应春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和衷心感谢。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补选上述董事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有效。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4)。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 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
企业高管总裁班在读,现任四川兰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宝
闰通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宝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供销部部长。
吴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之兄,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