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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029

公告日期:2021-04-29

国城矿业: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029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29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194,909,840.55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304,542,935.5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641,907.50 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481,320,103.01 元;公司合并报表 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 147,158,889.08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1,044,695,001.6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9,641,907.50元后,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72,211,983.20 元。

  在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情况下,公司从经营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1,743,867 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了公司股东权益,同意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是考虑到公司本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后续发展做出的决定。为保证公司未来长远发展,为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和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求,董事会从经营实际出发提出该利润分配方案,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鉴于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1,743,867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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