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ST朝华 公告编号:2010-040号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12 月8 日下午2:30
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汪家桥新村119号天宇大酒店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史建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78人,代表股份179,461,543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44.6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为15人,代表股份150,284,43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3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63名,代表股份29,177,11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聘请的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
表决情况:同意171,739,8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5.70%;反对7,201,39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01%;弃权
520,3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的
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本公司104,000,000股股份)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6,612,44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8.27%;
反对7,812,65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35%;弃权1,036,44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
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本公司104,000,000股股份)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6,644,31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8.32
%;反对7,761,0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28%;弃权
1,056,1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源伟、王应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3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O 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