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2021年连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均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以往年度的审计工作。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3月20日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苏州、西宁、济南、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北京自贸试验区设有分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二十多年来已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11月2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第一批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从业人员751人,其中合伙人44名,注册会计师262名,其中超过180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4亿元,总计为2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证券业务收入3,571.23万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客户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证券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商务服务业等多个行业,金融证券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于2019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3次,2020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1次,2021年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1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韩波,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1992年持续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81.SH)、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766.SZ)、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108.SZ)、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836077.BJ)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赵幻彤,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000420.SZ)、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836077.BJ)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莉,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复核工作,1992年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复核本公司审计项目;近三年复核过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867.SH)、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766.SZ)、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118.SZ)等上市公司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及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与公司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17-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量其专业水平和服务经验,提议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70万元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3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