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 13 人。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孔亚洲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管理体系与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首席信息官孔亚洲先生个人简历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订说明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附件 1:
首席信息官孔亚洲先生个人简历
孔亚洲先生,197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证券业协会信息技术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网产品线产品研发经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数据科学研发中心负责人、技术创新总监。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孔亚洲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修订说明
原制度 修订后
(删除线处为删除内容) (下划线处为新增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 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依照
法律法规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配股、增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 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 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
资金。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 理负责,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人或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行使监督权。 者独立财务顾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行
使监督权。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新增。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
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和资金运营部是募集资
金事务的具体管理部门,其中:证券部负责 第八条 公司证券部是募集资金事务的管理股权融资相关的募集资金管理,资金运营部 部门,履行募集资金管理职责;财务部负责负责债务融资相关的募集资金管理;财务部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日常管理及核算;负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日常管理及核 稽核审计部负责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算;稽核审计部负责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进行监督和检查。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公司应选择经董事会批准的商业银 第十一条 公司应选择经董事会批准的商业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户集中 户”)。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 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
他用途。 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
集资金专户。 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 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
集资金专户管理。 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 第十二条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 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 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
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
(三)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 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 (三)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 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
通知保荐机构; 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
(四)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 知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并抄送保荐机构; (四)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
(五)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 并抄送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户资料; (五)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到
(六)保荐机构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 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知及配合职责、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对公司 (六)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的督导职责、
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 商业银行的告知及配合职责、保荐人或者独
(七)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和 立财务顾问和商业银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义务及违约责任; 的监管方式;
(八)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 (七)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或者独立财银行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 务顾问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 (八)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人或者独形的,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 立财务顾问出具银行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
户。 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人或者独立
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协议主 财务顾问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要内容。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 可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 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协议主
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公告。 要内容。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应当 公司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由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商业 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公告。
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当视为共同一方。 的,应当由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控股子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人或者独立财
务顾问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
控股子公司应当视为共同一方。
第十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以下情形 第十八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 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