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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6

中山公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2-04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敬谊。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 914,581,962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2.0009%。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
895,713,022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21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8 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 18,868,940 股,占本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92%。

    4.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4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4,111,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83%。

    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
年审会计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12,596,662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29%;

    反对 1,985,2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2171%;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52,126,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6.3311%;

    反对 1,98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3.6687%;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2%。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二)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12,804,262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056%;

    反对 1,741,7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04%;


    弃权 3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3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52,333,6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147%;

    反对 1,74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3.2187%;

    弃权 3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665%。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三)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12,804,162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056%;

    反对 1,741,7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04%;

    弃权 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3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52,333,5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146%;

    反对 1,74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3.2187%;

    弃权 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667%。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四)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12,840,162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096%;

    反对 1,741,7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04%;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52,369,5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811%;

    反对 1,74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3.2187%;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2%。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五)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65,644,534.55 元。经审计,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68,440,157.40 元,根据《公司章程》(2021 年 10 月)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21 年底母公司法定公积金 737,555,675.50 元,已经达到注册资本的 50%,2021 年度母公司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母公司本年未分配利润为1,068,440,157.40 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5,432,290,014.23 元,减去母公司分配
的 2020 年度利润 413,031,178.28 元后,2021 年度母公司 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
6,087,698,993.35 元。

    公司决定以 2021 年末总股本 1,475,111,3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42,533,405.3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5,645,165,588.05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 2021 年度分红预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两个月内实施。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12,713,062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957%;

    反对 1,8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43%;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52,242,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6.5462%;

    反对 1,86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3.4536%;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2%。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六)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1 年度
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12,804,162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056%;

    反对 1,741,7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04%;

    弃权 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3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52,333,5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6.7146%;

    反对 1,74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3.2187%;

    弃权 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667%。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七)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12,054,862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237%;

    反对 2,527,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63%;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51,584,2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5.3298%;

    反对 2,52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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