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1-036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郭敬谊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 919,852,14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2.3581%。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
914,728,164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10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0 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 5,123,976 股,占本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
4、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2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9,879,3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56%。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年审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19,829,74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6%;
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4%;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856,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50%;
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46%;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003%。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19,674,04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806%;
反对 178,1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9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701,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4039%;
反对 17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596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19,829,74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6%;
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4%;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856,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50%;
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46%;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003%。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19,829,74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6%;
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4%;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856,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50%;
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46%;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003%。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74,779,190.61 元(2021 年 4 月 12 日审计初稿数)。经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23,648,084.31 元,根据《公司章程》(2018 年 10 月)第一百
六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 2020 年底母公司法定公积金737,555,675.50 元,已经达到注册资本的 50%,2020 年度母公司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母公司本年未分配利润为 923,648,084.31 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4,877,419,767.67
元,减去母公司分配的 2019 年度利润 368,777,837.75 元后,2020 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 5,432,290,014.23 元。
公司决定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1,475,111,3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2.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13,031,178.2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5,019,258,835.95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
内实施。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19,595,04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20%;
反对 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79%;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622,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1395%;
反对 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8601%;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003%。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19,829,74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6%;
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4%;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856,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50%;
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46%;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003%。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19,829,74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6%;
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4%;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856,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50%;
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46%;
弃权 100 股(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