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0-01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期货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本次股权收购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许可同意,本次股权收购存在未能通过许可机
关审批同意的风险。
2、标的资产盈利能力的风险:本次收购主要目的是为了积极拓
展金融产业,提高集团整体效益。由于期货行业发展前景与现实之
间尚存一定差异,本公司本次收购的股权资产一定期限内存在盈利
不确定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10年4月29日,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
简称“西飞集团”)和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西飞铝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所”)
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陕西省长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安期货”)100%股权,公司经营层经董事长授权,研究决定参与
北交所长安期货股权转让的意向受让工作,并成为最终受让方。
2010年5月20日,本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收2
购陕西省长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的总经室决议》(中山公用
【2010】总15号),同意收购长安期货100%股权。
2010年5月29日,本公司成功竞拍长安期货100%股权,并与西飞
集团、西飞铝业资签署了关于长安期货《股权转让协议》,以长安
期货100%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竞拍成交价8640万元为基准,受让
长安期货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资产出让方: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阎良西飞大道一号
法定代表人:孟祥凯
注册资本:201682.87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飞机、航空零部件设计、试验、生产;本企业产
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生产所需原材料、设备及技术的进口、承办
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三来一补”,民用产品、机械产
品、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航空器材,建筑
材料、工具量具的批发零售;交通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煤气
安装工程买铝型材及制品、房地产、劳务、仓储服务、实物租赁;
第三产业、文化娱乐((限分支机构经营)、国产民用改装车的生
产、销售、物业管理等。
营业执照注册号:6100001001161133
组织机构代码:22052116-6
持有长安期货股权比例:75.17%
2、资产出让方: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开发区闫良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蒋建军
注册资本:18007.6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铝合金系列产品(包括挤压材、板材及相关产品)
的开发、设计、研制、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铝合金门
窗、幕墙、部品的设计、制造、安装与销售。
营业执照注册号:610000100153625
组织机构代码:22059390-1
持有长安期货股权比例:24.83%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无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省长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和平路99号金鑫国际大厦七层
法定代表人:彭芳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可代理农副产品、
金属、股指期货等国内所有期货合约品种的交易。
主要股东: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5.17%4
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83%
陕西省长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6日,是全国
成立最早的期货公司之一。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长安期货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为8554.93万元,负债总额为5481.95万元,所有者权
益为3072.99万元,200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79.11万元,营业利润
311.14万元,净利润230.32万元。
2009年11月30日为本次股权转让资产评估基准日。
截止2009年11月30日,长安期货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061.45万元,负债总额为4987.5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073.91万元,
2009年1-11月份实现营业收入519万元,营业利润15.28万元,净利
润0.9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0万元。
公司现有股东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出让陕西省长安期货
经纪有限公司100%股权,因此,不存在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2010年5月29日,本公司与西飞集团、西飞铝业签署关于长
安期货《股权转让协议》,以长安期货2009年11月30日(基准日)
经评估的价值4228.18万元为基础,溢价4411.82万元,受让长安期
货100%的股权。
2、付款方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
款至北交所。
3、协议生效条件:《股权转让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成
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1、公司收购长安期货全部股权后,接受长安期货企业《职工安5
置方案》并保证管理层稳定及职工待遇水平不降低且稳定增长,督
促企业严格执行《职工安置方案》的有关规定。
2、将长安期货企业注册地及公司总部继续保留在陕西省西安市
境内,所受让企业股权5年内不对外进行转让。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以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为主的国有控股大型上市公司,经
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以环保水务为龙头,商业地产和金融产业股
权投资为两翼的发展架构。根据公司“战略规划”报告,公司未来
十年的战略发展目标是以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为基础,通过公用事业
和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协同,提供领先的整体城市综合运营解决方案
和有影响力的金融服务,成为国内一流水平的现代城市综合运营集
团。经过多年探索和经营,公司现已基本形成公用事业和金融产业
协同发展的基本架构。目前,公司拥有中山供水公司、中山污水处
理公司、中山中裕房地产公司、泰安市场开发公司等十家子公司,
同时参股广发证券、中山银达担保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中海
广东天然气等多家公司。到目前为止,公司金融资产占总资产超过
50%。通过投资并控股长安期货,有利于打造金融产业平台,形成业
务多元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格局,有利于公司实现金融产业投
资的战略发展目标。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及时履行本次交易后续情况的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收购陕西省长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的总经室决议》
(中山公用【2010】总15号)6
2、关于长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3、北交所长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挂牌公告(北
交所提供并在其网站公告)。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