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以书
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 3 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9 层
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为高
志成、李娅楠,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监事为高永峰。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充分、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高志成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拟担任公司控股
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监事会选举李君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君,男,198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乌审旗弘昱水资源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其所
持公司股份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其配偶持有公司股份 10.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其配偶持有股份中 0.1 万股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余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