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需要,拟将董事会人数由 12 人调整为 9 人,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12名董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
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若干 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若干
人。 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