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2号)核准,本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610,526,315股新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4.7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决定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1,618,891,84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1,295,113,475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14,005,319股。本次转增股本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098,484,848股及不低于2.64元/股。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605,066,656.72元(贰拾陆亿零伍佰零陆万陆仟陆佰伍拾陆圆柒角贰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等发行费用30,254,409.99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2,574,812,246.73元,其中:股本986,767,673.00元,资本公积1,588,044,573.73元。
截至2016年9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0219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2017年度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累计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00元。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8日六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000.00元,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12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5日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7年度使用1,1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度使用4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8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25日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度使用1,257,342,8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度使用1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9 年 9 月 24 日 , 公 司 已 将 上 述 用 于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募 集 资 金
1,357,342,8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9年9月25日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度使用81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度使用1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
用82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9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2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8年7月2日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 60万吨/年联碱项目”,并将该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874,812,246.73元中的1,131,918,000.00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2018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01,848,760.99元,2019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14,188,246.79元,2020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7,606,470.17元,2021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6,563,402.9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30,206,880.85元。“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暂未投入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6月1日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已终止“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11,301,529.1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12月4日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度使用3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公 司 已 将 上 述 用 于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募 集 资 金
3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21年12月22日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已终止募投项目资金投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801,918,000.00元及其结存利息用于支付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中向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款项。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及其结存利息819,250,235.79元用于支付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中向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款项。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内,实现存款利息收入1,893,357.49元,银行手续费支出215.00元、其他支出883.6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元,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817,357,976.90
减: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公司增资款 819,250,235.79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893,357.49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215.00
减:其他支出 883.60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用于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规范。
2016年9月,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太仓支行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两家专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团队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经公司管理团队决定增加“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2月4日,公司、海通证券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柏县安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并与相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份上述监管协议均签署完毕。
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23日,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