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21-09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审字【2021】第 000407 号审计
报告确认,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3,718,643,539.41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8.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8,143,020.05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2.57%;基本每股收益 0.2075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2.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071,482.93 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37.0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
总额 6,898,451,713.97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0.1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3,475,706,293.92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6.62%。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随着我国能源转型的推进,电网公司采取措施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电力系统发电、输变电、配用电各个环节都面临着变化和挑战。为了提高公司的产业优势和竞争力,公司计划加大在新技术应用方面的研发投入。2020 年虽然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但考虑到未来研发投入对公司资金需求的压力,公司董事会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考量,决定 2020 年不分派现金红利,不分配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收益将用于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005--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 公 告 》 同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00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于 2021年 5 月到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名王征、刘明辉为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见附件 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附件 1
监事简历
王征:男,1979 年生,大学本科。曾任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主管会计、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管会计、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科科长、审计部副部长,现任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部长。
王征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明辉,男,1981 年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职员、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职员、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监事、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刘明辉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明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八)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 第三条(八)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
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的规定,
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应当签署书面
确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