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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8

视觉中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25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7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事
6 人,实际到会董事 6 人,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李长旭先
生,独立董事潘帅女士、陆先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详细内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年内进行利润
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4年年内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在公司 2024 年能够持续盈利、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进行 2024 年年内现金分红。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及 2024 年年内净利润水平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上述具体现金分红方案届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4 年 6 月 24 日经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累积投
票制实施细则》,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更新,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经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现废止原《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 订 后 的 《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 订 后 的 《 对 外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管 理 制 度 》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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