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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30

视觉中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3-033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公司2层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5人,代表股份210,182,6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00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206,265,5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442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917,0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59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3,954,2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6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7,200股,占上

    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形成了以下决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181,6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3,2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7%;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181,6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3,2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7%;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181,6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3,2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7%;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181,6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3,2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7%;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181,6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3,2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7%;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 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181,6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3,2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7%;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181,6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3,2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7%;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181,6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3,2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7%;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孙冬松、胡遐龄

    3. 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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