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1-015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1 年 2 月 3 日;
2、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385.25 万份。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本计划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 2021 年 2 月 3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85.25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 年 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09)。
4、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视觉中国 A 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99 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票期权总 公告日股本总
(万份)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王刚 高级副总裁 110.00 6.36% 0.16%
张宗堂 副总裁 90.00 5.21% 0.13%
刘楠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65.00 3.76% 0.09%
白怀志 副总裁 48.00 2.78% 0.07%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95 人) 1,104.55 63.89% 1.58%
首次授予合计 1,417.55 82.00% 2.02%
预留 311.15 18.00% 0.44%
合计 1,728.70 100.00% 2.47%
5、本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3)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 40%
第一个行权期 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期权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 30%
第二个行权期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期权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 30%
第三个行权期 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2.14 元。
7、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行权期 30%;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期 55%;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行权期 75%;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实施,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将根据前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确定: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一般 其他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N)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时,公司根据内部实际激励需求对首次授予数量进行调减。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99 人调整为 98 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 1,728.70 万份不变。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417.55
万份调整为 1,385.25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 311.15 万份调整为 343.45 万份, 预留股
票期权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数的 2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上述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2 月 3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385.25 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