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0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
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凡斯”,公司控股51%),
近日作为分包商拟与工程发包方、工程总包方签订《合肥万达室内电
影乐园飞行剧场和互动剧场(含公共区域)项目室内设计建造工程合
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该合同属于信息披露范围之内,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开工日期起686个日历天。暂定于2014年
6月中旬开工,2016年9月下旬竣工。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
响。该项目总体合同金额约为12690万元,其中涉及需艾特凡斯完成
的项目金额暂定为9640万元。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为10548.59万元,该项目在2014年度产生的营业收入约占公司2013
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9.1%。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该合同涉及五家公司,分别是发包方合肥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总承包商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包方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分包方深圳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分包方R&S
Production Services, Inc.。我公司的控股公司为分包方之一。
(一)发包方(全称):合肥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丁本锡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销售、管理、租赁;文化旅
游开发投资;酒店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除
国家限定和禁止经营商品和技术)
注册地:合肥市滨湖新区烟墩路高速时代广场C8写字楼7、9楼
该企业法人与公司及艾特凡斯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分包方(全称):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智能控制人机交互软件的技术开发;机电一体化、动
态仿真、机械结构以及多媒体产品的技术开发及系统集成;动漫设计;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生产(仅限分支
机构生产)与销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大型游乐设施
的安装、改造、维修。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兴工路美年广场1栋302、303、
304。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合肥万达室内电影乐园飞行剧场和互动剧场(含
公共区域)项目室内设计、建造工程。
2.工程地点:合肥万达室内电影乐园工地内。
3.工程内容:
艾特凡斯作为“合肥万达室内电影乐园飞行剧场和互动剧场(含
公共区域)”项目的室内游乐项目设计建造商,其工程范围包含以下
内容:提供场馆主题设施相关的工艺条件;完成场馆主题包装、设施
施工图;完成场馆导向标示施工图;提供基础预埋件;安装指导、预
埋精度;测试模型【MOCK-UP】、1:25整体模型、现场样板段、工法样
板段、实物模型;材料装饰材料封样、各影厅基层材料封样;场馆内
主题包装;AV系统;特效设备;灯光;监控;维修设施;人员培训等。
4.交易价格:拟定为人民币9640万元。
5.结算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达到付款
条件后,发包方支付分包方合同总价25%的预付款;
(2)本合同签订后18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达到付款条件后,
发包方向分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3)货物进库和进场施工后,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工程竣工
并经发包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作为工
程进度款;
(4)工程竣工并经发包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条
款达到付款条件后,发包方支付至结算总价95%。
(5)本合同结算总价剩余的5%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
6.协议拟签署时间:2014年6月中旬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
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1.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