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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地上房屋等附着物及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5

山推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地上房屋等附着物及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地上房屋等附着物及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推股份”)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地上房屋等附着物及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德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德工”)与德州市德城区运河街道办事处签订地上房屋等附着物及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协议,并授权山东德工与政府协商签署房屋征收补偿相关协议及跟进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收事项概述

  根据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大运河保护利用项目首开区九龙湾片区杨家圈地块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德城政字[2022]39 号),政府决定对大运河保护利用项目首开区九龙湾片区杨家圈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依法实施征收。德州市德城区运河街道办事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德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大运河保护利用项目首开区九龙湾片区杨家圈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政策,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德工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物进行征收,山东德工与德州市德城区运河街道办事处拟签订地上房屋等附着物及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征收方基本情况

  1、名称:德州市德城区运河街道办事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71400004433639Y

  3、负责人:张子平

  4、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东风西路 986 号

  德州市德城区运河街道办事处系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征收资产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名称: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等附着物。

  2、资产坐落:德州市德城区东风西路 115 号。

  3、土地使用证号为《德建(57)字第 31 号》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实测土地面积 69,053.36 平方米。

  4、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账面价值: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该地上房屋等附着物账面价值为
3,421,384.37 元(账面原值 18,332,631.53 元,累计折旧 14,911,247.16 元);房屋建
筑物面积:30,421.50 平方米。

  房屋建设年代为 50 年代至 90 年代。

  房屋资产权属:本次征收的房屋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房屋资产的使用情况:本次被征收的房屋主要是出租给公司直接、间接全资拥有的子公司山推(德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德州)”)用于部分少量的零部件生产。本次房屋的征收预计不会对山推(德州)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5、标的评估情况:经山东舜华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
报告》(鲁舜房估 D[2022]0019 号、鲁舜房估 D[2022]0020 号),以 2022 年 5 月 1 日为
评估价值时点,确定标的评估总价为 82,753,220.00 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德州市德城区运河街道办事处

  乙方:山东德工机械有限公司

    2、补偿方式

  乙方选择以现金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


    3、征收补偿及支付方式

  (1)征收补偿

  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土地及房屋价值补偿 73,406,973.00 元、房屋附属物补偿
5,629,025.00 元、搬迁补偿 2,302,515.00 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414,707.00 元。
  (2)支付方式及期限

  1)所涉及款项拨付至乙方所提供的银行账号,补偿款采取分次支付的方式,甲方于协议签订后 5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款 30,000,000.00 元(叁仟万元整)

  2)剩余部分补偿款须在 2022 年 11 月底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征收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房屋征收将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整合资源,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将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2、公司将根据本次征收事项的进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予以确认相关收益,对 2022年度的业绩影响视征收补偿款到账的时间予以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房地产估价报告》(鲁舜房估 D[2022]0019 号、鲁舜房估 D[2022]0020 号);
  4、山东德工机械有限公司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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