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上午在
公司总部大楼 203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书
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7 人,独立董事刘燕女士、陈爱华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金星先生对本次会议议题代为行使表决权。经审查,独立董事刘燕女士、陈爱华先生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参会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刘会胜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总经理 2020 年度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0,754,429.96 元,母公司的净利润 166,087,673.8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494,474,397.08 元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未分配利润 1,460,437.60 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 1,662,022,508.57 元。
考虑 2021 年生产经营、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拟定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 审 议 通 过 了 《 公 司 2020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0 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1-024 的“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0 年风险评估报告”)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吴汝江、王俊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2021 年度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4.5 亿元,有
效期一年;
2、向中国工商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 亿元,有效期一年;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5亿元,有效期一年;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 亿元,有效期一年;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 亿元,有效期一年;
6、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8 亿元,有效期一年;
7、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 亿元,有效期一年;
8、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 亿元,有效期一年;
9、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8 亿元,有效期一年;
10、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4亿元,有效期一年;
1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 亿元,有效期一年;
12、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2 亿元,有效期一年。
13、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8 亿元,有效期一年。
14、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 亿元,有效期一年期。
15、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一年。
16、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5 亿元,有效期一年。
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 109 亿元,用于办理长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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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贷款、商业及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及国内贸易融资、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票据质押融资等银行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各银行申请贷款,董事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银行实际授予授信额度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调节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与银行协商并签署与上述综合授信的所有授信协议、融资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办理与该等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的议案》;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全面建立和发展现代新型银企合作关系,公司与以下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1、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拟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人民币 7 亿
元,期限为 1 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借款人利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综合授信产生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2、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 亿元,
期限为 1 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即用信人),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保兑仓等业务,公司承担此授信额度项下因用信人使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产生的差额退款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差额退款责任,直到公司承担差额退款责任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结清为止。
3、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拟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不超过 1.5 亿元,期限为 1 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保兑仓、担保提货、经销商分期销售融资等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借款人利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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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综合授信产生的差额退款、回购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差额退款、回购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4、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拟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4
亿元,期限为 1 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即用信人),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预付款融资等业务,公司承担此授信额度项下因用信人使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综合授信产生的差额退款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差额退款责任,直到公司承担差额退款责任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结清为止。
5、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 2021 年度互联网金融信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人民币 1 亿元,期限为 1 年。
该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代理商支付采购公司所用设备货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代理商发放贷款后,贷款资金即时通过借款代理商账户受托支付至公司收款账户。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代理公司,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代理公司办理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产生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6、向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 亿元,
期限为 1 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用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不见物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 2021-025 的“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吴汝江、张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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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 2021-026 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