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上午在
公司总部大楼203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6日以书面
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所有董事均出席
了会议。会议由刘会胜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17年度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63,788,458.92元,母公司的净利润-36,839,193.1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1,254,927,991.50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218,088,798.34元。为保证公司
有较为稳定的现金流,维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2017年度盈利情况及2018
年的生产经营、投资的实际情况,拟定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事业计划》;
2018年事业计划中的投资计划,实施前要按照《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履行相关
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
为2018-017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审议通过了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吴汝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与山东山推胜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
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与临沂山重挖掘机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
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与山重建机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
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了与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告编号为2018-018的“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风险评估报
告”)
2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吴汝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2018年度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具体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有效
期一年半;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亿元,
有效期一年;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东城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4
亿元,有效期一年;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
有效期一年;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有效
期一年;
6、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有效
期一年;
7、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
元,有效期一年;
8、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一
年;
9、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亿元,有效期一
年;
10、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
有效期两年;
11、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有
效期一年;
3
12、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
有效期两年;
13、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有
效期一年。
14、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有
效期一年。
15、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高新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
元,有效期一年。
16、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有效期一年。
17、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亿元,
有效期一年。
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96亿元,用于办理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商业及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及国内贸易融资、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票据质押融资等银行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各银行申请贷款,董事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银行实际授予授信额度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调节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与银行协商并签署与上述综合授信的所有授信协议、融资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办理与该等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协议:
1、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人民币9亿元,
期限为1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借款人利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综合授信产生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2、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期
限为1年。
4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即用信人),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保兑仓等业务,公司承担此授信额度项下因用信人使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产生的差额退款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差额退款责任,直到公司承担差额退款责任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结清为止。
3、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不
超过1.5亿元,期限为1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担保提货、经销商分期销售融资等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借款人利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综合授信产生的差额退款、回购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差额退款、回购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18-019的“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研究拟定2018年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及内控审
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规定,为了进
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范公司行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请予以审议。
1、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修改为:“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
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5
2、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积极推行现金分配的方式。”
修改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