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4—025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B3 区35-4号公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0 名,代表股份 101,272,16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1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 人,代表股份100,015,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62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 1,257,1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52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0,20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91%;
反对 1,064,2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0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2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3422%;
反对 1,064,2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3.657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0,24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26%;
反对 1,030,3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24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9.0069%;
反对 1,030,3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0.993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0,20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91%;
反对 1,064,2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0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2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3422%;
反对 1,064,2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3.657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0,20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91%;
反对 1,064,2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0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2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3422%;
反对 1,064,2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3.657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0,20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91%;
反对 1,064,2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0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2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3422%;
反对 1,064,2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3.657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0,24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26%;
反对 1,030,3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24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9.0069%;
反对 1,030,3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0.993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唐昆律师、于晓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