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5—075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星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信托资金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信托资金贷款情况概述
2015年12月15日,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星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星狮”)信托贷款的议案,同意沈阳星狮与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资金贷款合同。
本次信托资金贷款合同由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金,委托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进行资金监管。贷款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期限四年,用于沈阳友谊时代广场项目后续开发。
根据信托贷款合同安排,在取得上述信托资金贷款后,沈阳星狮将以其中5亿元办理两年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合同项下的贷款由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沈阳星狮以其沈阳友谊时代广场部分在建工程及分摊土地使用权为抵押。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项信托资金贷款合同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大公街34号
成立日期:1987年04月24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永成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业务范围均包括本外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信托资金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1、协议方:
贷款人: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沈阳星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人民币7亿元。
3、借款期限:四年。
4、借款用途:用于沈阳友谊时代广场项目后续开发。
5、借款综合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年利率8.5%。
6、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同时沈阳星狮以其沈阳友谊时代广场部分在建工程及分摊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并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托资金贷款合同的实施将有助于沈阳星狮房沈阳友谊时代广场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为公司项目的正常运营提供保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信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