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 公告编号:2021-018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形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大道97号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少兵
6、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11,974,0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12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3,164,4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09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28,809,6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02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14,9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09,6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9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608,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5%;
反对365,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20%;
反对365,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18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608,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5%;
反对365,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20%;
反对365,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18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608,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5%;
反对365,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20%;
反对365,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18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608,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5%;
反对365,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20%;
反对365,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18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608,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5%;
反对365,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20%;
反对365,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18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266,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17%;
反对30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8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127%;
反对307,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187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7、审议通过《关于与三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3,208,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25%;
反对365,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7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20%;
反对365,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18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608,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5%;
反对365,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20%;
反对365,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18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608,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5%;
反对365,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20%;
反对365,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18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琬红 史毓杰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通过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