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 公告编号:2018-018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形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大道97号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少兵
6、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32,302,4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54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1,559,1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38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 人,代表股份 74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0,74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1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 人,代表股份 74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160,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1%;
反对10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9%;
反对10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1%。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160,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1%;
反对1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9%;
反对1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2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160,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1%;
反对10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9%;
反对10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160,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1%;
反对1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9%;
反对1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2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164,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4%;
反对10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2%;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28%;
反对10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1%;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1%。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9%;
反对10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9%;
反对10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1%。
关联股东三环集团有限公司、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与三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28%;
反对10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1%;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28%;
反对10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1%;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1%。
关联股东三环集团有限公司、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160,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1%;
反对10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9%;
反对10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琬红 韩骥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通过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