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非控股股东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非控股股东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智度股份”)获悉,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对公司原非控股股东杨方先生下发了《关于对
杨方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3〕64 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主要内容:
当事人:
杨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
经查明,杨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 年 7 月 4 日,智度股份披露《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其中杨方承诺持有的 31,551,000 股限售股在完成解禁手续并自 2022 年 7 月 6 日
上市流通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2022 年 7 月 29 日至 8 月 19 日,杨方通过集中
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31,551,000 股,交易金额184,183,760 元。
杨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3.4.1 条、第 7.7.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3.2.3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四十条的规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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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非控股股东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杨方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杨方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二、相关情况说明
截止 2022 年 7 月 6 日,杨方先生原持有公司股份 31,551,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47%,其在自愿锁定期间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在发现其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多次通过发函以及短信、电话的方式向杨方先生进行核查,提示其减持违反承诺、督促其停止减持,同时要求其向公司详细说明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已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并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39)。
本次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公开谴责处分仅针对杨方先生,不涉及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后续公司将继续监督相关股东的股票交易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