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9:15~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537,134,18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1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31,565,38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0.09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568,80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2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259,8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7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91,03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568,8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20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熊川律师和周德芳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人数 4 人。表决情况如下:
1.01 非独立董事陆宏达
表决结果:
获得选举票数 536,856,18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8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 5,981,83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5589%。
陆宏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非独立董事兰佳
表决结果:
获得选举票数 536,856,08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8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 5,981,73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5573%。
兰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非独立董事孙静
表决结果:
获得选举票数 536,855,882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8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 5,981,53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5541%。
1.04 非独立董事陈志峰
表决结果:
获得选举票数 536,855,98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8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 5,981,63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555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人数 2 人。表决情况如下:
2.01独立董事徐联义
表决结果:
获得选举票数 536,922,163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 6,047,81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6129%;
徐联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独立董事刘广飞
表决结果:
获得选举票数536,922,06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6,047,71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6113%;
刘广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人数 2 人。表决情况如下:
3.01 监事肖欢
表决结果:
获得选举票数 536,978,482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 6,104,13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5126%;
肖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监事曾志红
表决结果:
获得选举票数 536,841,68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 5,967,33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3273%;
曾志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川周德芳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