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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股份: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0

智度股份: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7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

              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 14,300,000 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8%。同时,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配套的《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后一并终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7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和
公司网站公示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否定性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21 日,
同意公司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75 元/股。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简
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0.75 元/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3 人,均为公司外籍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3,300 万份股票期权。

    6、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75 元/股调整为 8.25 元/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3,300 万份,现调整为 4,290 万份。

    7、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办理了解除限售事宜,第一次可行权数量为 14,298,570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25,700,535 股的 1.08%。公司独立董事及律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或法律意见。截至目前,Justin Lee、Cody James Mahaffey 未对上述股票期权进行行权。

    8、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8.25 元/股调整为 8.226994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及律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或法律意见。


    9、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2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28,600,000 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及律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或法律意见。

    10、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共 14,300,000 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8%。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或核查意见。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终止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由于近期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基于此,并综合考虑激励对象的意愿、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等因素对股权激励事项的影响,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研究董事会决定拟终止实施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终止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需提交
公司 2020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拟在公司最终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后一并终止。

    本次拟终止实施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继续研究推出其他有效的激励方式,以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注销原因

    公司拟终止实施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此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
    2、注销数量

    (1)已披露、已通过审批但尚未办完的注销事项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需注销 2 名离职激励对象(Justin Lee、Cody James Mahaffey)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
28,600,000 份。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截至目前,上述注销事项尚未办理注销手续。

    (2)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

    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所涉及 1 名激励对象 Ryan Stephens 获授股票
期权 11,000,000 份。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Ryan Stephens 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4,300,000 份。因此,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 14,300,000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8%。

    四、终止实施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继续通过优化薪资体系,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来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职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后,公司承诺自决议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次终止实施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事项符
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等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
期权,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程序合法合规,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注销股票期权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终止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终止实施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注销股票期权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除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审议通过的 2 名激励对象 28,600,000 份需要回购注销外,本次所涉及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 14,300,000 份。我们同意公司依法依规进行注销。

    (三)律师意见

    智度股份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调整均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终止实施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及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应就本次终止及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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