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6 股票简称:*ST思达 公告编号:2013-40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收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及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郑州都市区
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郑州市高新城组团的总体规划,科学大道沿线需整体改造。
我公司位于重阳街、瑞达路交叉口西南角(公司东厂区,现道路名称为:科学大道与
瑞达路交叉口西南)及金梭路西、科学大道南(公司西厂区)的国有土地属于改造范围。
一、《国有土地收购合同》合同签订情况
1、公司已于2013年1月 10日与政府签订《国有土地收购合同(一)》、《国有土地收
购合同(二)》。
2、2013年3月19日公司经与政府协商一致在《国有土地收购合同(一)》、《国有土
地收购合同(二)》补偿费总额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
3、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与政府签订《国有土地收购合同》,该合同涉及土地及房
屋属于公司原东厂区部分区域。
二、收到《国有土地收购合同》补偿费情况
1、公司东厂区(重阳街、瑞达路交叉口西南角)收到《国有土地收购合同》补偿费时
间分别为:
①、2013年1月28日公司实际收到《国有土地收购合同(一)》东厂区补偿费的80%,
金额为910.608万元(大写:玖佰壹拾万陆仟零捌拾圆整)。
②、 2013年3月25日公司实际收到《补充协议一》东厂区补偿费的80%,金额为
598.192万元(大写:伍佰玖拾捌万壹仟玖佰贰拾圆整)。
③、根据《国有土地收购合同》(东厂区部分区域)约定于2013年5月7日收到80%
补偿费,金额共计729.39万元(大写:柒佰贰拾玖万叁仟玖佰元整)。
④、2013年11月 12日公司分别收到《国有土地收购合同(一)》、《补充协议一》、《国
有土地收购合同》均所剩的20%补偿费尾款,三笔金额合计为 552.05 万元。
2、公司西厂区(金梭路西、科学大道南)收到《国有土地收购合同》补偿费时间分别
为:
①、2013年1月28日公司实际收到《国有土地收购合同(二)》西厂区补偿费的50%,
金额为480.851万元(大写:肆佰捌拾万捌仟伍佰壹拾圆整)。
②、2013年3月25日公司实际收到《补充协议二》西厂区补偿费的50%,金额为256.149
万元(大写:贰佰伍拾陆万壹仟肆佰玖拾圆整)。
③、2013年8月6 日公司实际收到《国有土地收购合同(二)》、《补充协议二》西厂
区补偿费30%,金额为442.2万元(大写:肆佰肆拾贰万贰仟元整)。
三、其它
截至公告日,公司东厂区拆迁补偿款已全部收到,西厂区拆迁补偿款还余20%尾款未
收到,金额共计 294.8 万元,公司将积极关注后续补偿费到账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