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已于会前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公司关联方厦门新彧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漳州南太武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35%股权无偿赠与公司,且不附任何条件和义务,能有效改善公司的资产状况,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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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 田旺林 苏培科
2021 年 12 月 2 日